如何理解资产计税基础?
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指企业在收回资产账面价值的过程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自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
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未来期间允许税前扣除的总金额,应以未来期间会计期末的账面价值为基础确定,而非当期的入账成本或当期可抵扣的金额。在某些情况下,资产初始确认时,其入账价值与计税基础是相同的,后续计量过程中税法规定与其入账价值保持一致,这种情况下,资产的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相等;但也存在计税基础不同于账面价值的情况,例如,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因公允价值的变动而确认了损益;存货因发生跌价而计提了准备;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资产因后续期间自行进行评估增值或减值等。
例如,企业以银行存款500000元购入交易性金融资产,初始取得资产的入账价值与计税基础相同,均为500000元。在持有期间,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变动,期末调整后的公允价值为800000元,期末该交易性金融资产因公允价值变动确认的500000元收益需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即期末调整后的800000元中,只有300000元在全部出售该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可在税前抵扣,其计税基础就是3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