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销部算不算企业?
1、企业,一般是指以盈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包括企(民)业法人单位、企(民)业非法人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总称。 其中,企(民)业法人单位又包括公司、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和分公司等; 企(民)业非法人单位主要包括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分公司等; 个体经济组织则指的是以个人名义注册资金,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体商户。
2、贸易(Wholesale Trade)是商业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般指商品交易,但人们在日常的用语中,经常将“贸易”与“商业”混用。 在研究贸易问题时,有必要明确概念上的差异。 上述定义表明了贸易的主体是经济组织,它们的主要功能都是通过交换实现利润,并且这种交换都是基于商品的实物转移。从严格意义上说,没有生产活动的企业不能称为“贸易企业”。 而很多企业既进行生产和销售,也进行采购或代理其他企业销售,这类企业往往被称之为“商贸企业"或者“工贸企业”“农商企业""产销一体型企业”。
3、经销商又称代理商、批发商、二级批发商等,是在经济活动中,承担货物购销中介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它是我国目前商品流通领域中最基础的环节之一,在满足人民生活和促进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质量法》中明确规定:“本法所称用户,是指购买使用工业产品的人,但是,法律对用户和消费者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可见,用户就是直接使用产品的个人和单位。而经销商则是代表用户或消费者选购产品,并代理用户向生产者或销售者提出产品质量问题和要求。所以经销商属于第三方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