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能量影视被否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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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项目可行性,上交所主要问询了以下三点: (1)公司是否具备拍摄网络电影的能力; (2)《超能特战队》是否具备商业化潜力,市场是否愿意为影片支付电影票款并认可该剧的内容价值; (3)若项目失败,对公司经营业绩是否存在重大影响。 对以上问题,能量公司的回复是: ①公司在2018年-2020年间先后推出《超级王者》、《超级霸王》两部网络大电影,具有持续投资、制作、发行网络电影的经验,并已形成一定的商业模式。 ②根据当前的市场情况和行业调查,本片预计票房为7500万元至1亿元。如果扣除各种成本开支后,实际盈利预计不超过500万元。

③如果该项目未能实现预期收益,公司将承担4262万元的损失,对该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关于第一点和第二点疑问的答复还算是中规中矩,第三点的回复就有点让人笑了——如果这个项目最终亏了4000多万,那么仅凭一部网络电影的利润就能把公司之前亏得钱都赚回来还有剩余。

2.关于业务资质,上交所主要问询了两个方面: ①请说明公司作为影视制作机构的业务资质及取得过程,相关经营业务的许可情况; ②申请文件显示,报告期内你公司存在因电视剧版权纠纷而被起诉的情况,请你公司结合前述诉讼案件的具体情况,说明上述事项对你公司所持业务牌照完整性可能造成的影响。 请补充说明你公司是否具有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取得过程是否合法合规。 对于这个问题,能量公司的回复是: ①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从事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的电影企业应当分别获得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发给的许可证”以及第七十三条的规定“电影制品出境的审批机关对电影制品的内容以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并核实是否符合我国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以及法律的规定”。公司具备影视节目制作发行的资质。 ②经查阅巨潮资讯网等相关媒体,截至本公告日,未发现公司及其子公司因影视剧版权纠纷而被起诉或受到其他行政处罚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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