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会带走股份吗?
按照国内目前法律,离职是肯定不带走股份的! 《公司法》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股东对公司章程享有知情权;第九章有限责任公司的变更登记中关于股权转让也明确说明了,只有转让给其他人,才办理变更登记和产权过户手续。所以从法律上来讲,股东只对自己所持有的公司股权负责(当然对他人因侵害股东权利造成的损失要承担赔偿责任),至于公司其他财产,作为股东是没有处理的权限的。 但如果公司在设立的时候,股东将自身的财产抵押或者质押给了担保公司,那在债务清偿后,担保公司可以要求股东归还借款并支付利息,这属于另一个法律关系了。
对于离职带不走股份的问题其实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看:
第一、从公司角度来说。在公司成立初期,股东投入资金后获得相应比例的股权,而一旦股东离开公司,其所持有的股票就要按相应比例进行稀释,实际上相当于以低于最初投资金额的价格卖出相同数额的股份,显然对股东个人来说是有损失的。
第二、从个人角度来说。人都有趋利避害的本性,当面临选择时往往会选择对自己有利的那一方。而一个正在创业或准备创业的人,其本身的价值在于他所能带给公司多少资金,从而占据多大的股份。相反如果一个创业人员仅拥有公司的管理权和监督权,而没有相应的分红权力,那么他实质上等于为公司的运营付出了劳动,却得不到任何经济报酬,这样势必会影响他的积极性进而影响整个公司的发展。
因此从这一点上来说“离职带走股份”是有一定的合理性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