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股票复权价?
在计算股价时,有时需要将除权、除息的价格加以调整(即所谓的“复权”) 所谓除权与除息就是对公司的每股收益进行分配或发放现金股利后使该公司股票的价值降低(股东权益减少)而进行的调整.
目前中国上市公司分红派息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现金红利,另一种是股票红利.当公司取得利润并决定分配红利时,首先要做出分配方案,然后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具体分配方案并经股东大会通过方可实施.
一般地说,在公司盈利且完成年度分红派息之后,公司将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为股东投入资本的行为称为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以现金或实物资产增加股东权益,将其列入股本或实收资本的行为称为送红股.由于上市公司每年都要进行数次分红派息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且有些公司还采取多种方式同时向股东送股和派现,因此,在进行数据处理时必须对除权、除息数据进行必要的调整.
1.前复权 以当前股价为基准去除掉分红、配股因素后的价格.例如:2008年9月16日收盘价为39元/股,2007年9月份每10股分红5.4元,2008年6月10日按10:8的比例进行了送股.则复权处理后当日收盘价为(39+5.4)÷18=25.83元/股, 计算公式如下:
当前价格=[(当前的总股本数-前一送股或分配时的总股本数)X目前的股价]+上一送股或分配时的股价 如果上一个送股或分配时是配股的,则还要加上配股价的差价的绝对值 2007年的除权日为2007年5月22日上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首日,股权登记日为2007年5月21日下午收市,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拥有飞亚达a股票投资者享有本次分红配股的权,股权登记日的最后一天卖出飞亚达a股票者依然能参加这次分红配股吗?答案是不能.这是根据沪深交易所2007年4月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相关业务准人条件的补充通知》中有关“对于已在试点方案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至股权登记日期间出售所持股份并取得收入的股东,其取得的收入应当归该股东所有”的规定制定的.所以只要是在5月21号下午交易结束以后卖的股票就不能享受这天的分红了,只能等下次除权后再买了. 根据上述计算方法算得此时的收盘价为(2007年9月初的股价+2007年的每十股分红额+每10股送8股所得的80%的红利)再除以18 ,结果为57.23元/股. 2.后复权 在不改变股价高低和涨跌幅度的前提下,将下跌过程中因除权除息造成的股价缺失予以补充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