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讯中国是什么机构?
1999年,原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成立“互联网出版业自律规范工作组”和“视听网页鉴定委员会”。2001年,国务院颁布《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将两个机构的职能纳入其中,并规定由国家新闻出版署主管。据此,国家新闻出版署联合信息产业部设立了“中国互联网出版物管理部门”。 2003年起,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中国互联网出版物管理部门划归新闻出版总署管理。在出版总署的领导下,承担全国互联网出版行业管理和视听网页内容审核工作。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国务院公布撤消或者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增加组织制定相关科技发展规划的职责; (三)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管指导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互联网出版工作的规划和宏观管理; (二)起草有关互联网出版管理的法规、规章草案;拟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对出版国产游戏作品进行审核立项和管理;对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电子游戏出版物作品审批备案并提供技术服务; (四)负责对互联网出版网上阅览点和发行站(点)进行审批; (五)负责国内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计算机软件作品的审核; (六)负责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电子版权产品的审核; (七)负责音像制品出版环节的监管及审查验收工作; (八)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的监管,查处违法违规网站; (九)承办新闻出版总署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