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如何赠药?

吉宝娟吉宝娟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谢邀,之前回答过类似问题 这次稍作修改重发 对于公司购买的药品,作为费用发生的合理部分(即取得合规票据且符合实际业务发生情况的金额)可以在税前扣除;对于员工享受的药品,根据《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规定,个人因出境旅游、探亲、就医等原因需要购买生活用品,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和其他有效证件,经所在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机关办理有关手续后,允许在指定的商店、门店购买少量商品(指生活必需品)。如果公司赠送的药品是满足上述条件的,可以作为职工福利费支出,进行税前扣除。

当然,最好的方式还是按照公允价值入账,作为销售处理,同时按照13%的税率缴纳增值税,取得专票可以作为成本并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关于免税收入不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了哦!)

一、作为费用发生的合理部分(即取得合规发票且符合实际业务发生情况的金额) 在管理费用-广告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列支 二、作为职工福利费支出 在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列支 三、作为销售处理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四、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五、计提相关税金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已交税金) 应缴税金-城建税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费附加

姜土隆姜土隆优质答主

企业因市场推广、宣传等赠送本企业生产的药品时,应严格按照《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第十一条第四款的要求,采取 k有效措施 k管理,保证所赠送药品用于患者,避免流入违法渠道。有效管理措施可以是要求获赠患者进行实名签字和提供病历、医疗单位出具的疾病证明等。对有特殊管理要求药品的赠送还应符合相关管理规定。如果赠药在本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控制内,则可视为企业销售行为,企业应严格执行gsp,做好购进、验收、储存、发放记录,保证来源可查及去向可追溯。在相关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对上述行为不再设定行政许可或强制措施前,不需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在对患者进行临床试验赠药时,应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2003 年 3 月 1 日以后修订实施的《药品临床试验管理规范》(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1991 年 4 月 29 日卫生部令第 13 号发布)第三十六条:化妆品生产经营者禁止:(二)使用违禁原料;(五)涂改、倒卖、出租、出借化妆品卫生许可证及批准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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