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国高企业?
1. 申请高新技术企业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答:根据《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一) 坚持自主创新,实施自主知识产权战略,并因此具有以下之一: (二) 在主要产品(服务)中,拥有核心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 (三) 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人与企业的名字一致且完全符合;
2. 如何理解“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人应当与企业名称完全相符”? 答:这里的“名称”是企业名称中的字号部分,也就是法律意义上的法人名称。在知识产权上,其全称就是“申请人名称”,如果名称中有行政区划的,则行政区域要全部列出。如深圳市XX计算机有限公司,其全称就是“深圳XX计算机有限公司”。
3. 哪些知识产权可以用于申请高新技术企业? 答:包括专利、软件著作权(含计算机软件、信息处理等)、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但商标不在列。其中,软件著作权包括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信息处理软件著作权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4. 一个企业可以获得多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吗? 答:不可以。企业取得高新技术资格后,其名称或注册地址发生变化的,应向所在地科委提出变更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报科技部复审,由科技部核准变更为新的名称或者注册地址,重新发放证书。但是,如果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况,不涉及名称和注册地址变化的,不需要提出申请,由科技部直接办理变更手续。
5. 一个企业可以得到多次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吗? 答:可以。只要企业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条件,就可以持续申报,直到有效期限满为止。当然,在此期间企业必须是正常经营,并且在知识产权、财务、税收等方面没有重大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