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生多点执业政策?
作为全国首设“多点执业”的城市,北京的“多点执业”并非新近出台的政策。2013年5月,原卫生部发布《关于城市医生和乡镇医师挂钩帮扶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允许符合条件的医师以“多点执业”方式从事医疗活动,并明确“多点执业医师承担的患者医疗费用,原则上由患者自付”“不新增编制和岗位”。 2014年6月底,原北京市卫生局发布《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医师多点执业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根据该《意见》,在北京可以开展多点执业的医务人员范围是:持有执业医师证、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注册在医疗机构内的卫生技术人员。同时规定,医师多点执业不得增加机构编制、岗位和人员数量。
目前,距离原卫生部《意见》印发已经过去两年有余,部分条件已不具备。随着改革的深化与需求的增长,扩大“多点执业”的范围已经成为必然选择。近日网传的新版“多点执业”文件看似落空,实则对于原有政策的进一步完善。
事实上,早在2014年底,原北京市卫生局就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医师多点执业的通知》,明确已有7类医师可优先办理“多点执业”。这7类医师包括:具有高级职称、在基层工作的;取得医师资格满一年以上并在基层注册的;从优质医院到基层挂职的;离退休的医疗专家;经考核合格且临床实践合格、能够独立开展诊疗活动的研究生;其他需要优先发展职业的中青年业务骨干等。
据《人民日报》报道,2014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张伯礼提交提案,建议放开对医务人员多点执业的限制。张院士表示,目前很多医生都有到基层执业的愿望,但受到各种条件的约束,很难实现。应尽快打破地域限制,推行医师多点执业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