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是不是信托?
不是,但是有类似之处。 首先从法律关系上说,基金和信托都属于信义义务的范畴,即信托合同或基金合同成立后,受托人(管理人)所负有的信义职责;其次,他们都通过特定方式达到资产的保值、增值的目的。不过虽然都有上述共同之处,但是彼此之间的区别还是十分明显的。
一是目的不同 投资基金的主要功能在于通过专业管理人的运作实现投资者财富的增长,而信托的根本职能在于依法有序、安全地转移财产所有权并有效地进行资产管理。在实现手段上,基金主要采取市场化的方式,包括科学的投资策略、高效的市场决策以及严格的监管约束等,以确保资产的安全与增值;而信托则主要通过安排家族或个人财富的受益权以及财产分配权,同时辅以适当的投资策略来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
二是法律关系不同 尽管基金和信托都是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而产生的,并且都需要遵循相关法律的规定,但是两者的法律关系存在本质的区别。根据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基金的运作本质上是一种“委托——代理”的法律关系,由投资人(委托人)将其资金委托给基金管理人(代理人),并由其代为实施投资的管理活动;而依据我国的《信托法》及相关规定,信托的本质则是“信托合同关系”,是受托人(管理人)按照合同约定,代表委托人进行融资和投资,并将由此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委托人所有的新型金融中介服务。当然,基金和信托虽然在法律关系上有以上区别,但是在具体的实践操作中往往是结合在一起进行的。
三是制度环境不同 由于国内目前的金融体系尚不够健全,因此国家对于基金和信托这两个金融工具都采取了比较严格的管理措施,分别设立了专门的监管机构来负责相应的监管工作。但是,随着市场机制的不断完善,未来也许会对这两个制度实行统一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