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基金收益免税吗?
1、先说结论,信托税延效应显著,但绝对收益和相对收益均不如寿险产品;
2、再分情况讨论,先分境内还是境外,再分税收政策;
3、最后给出方案建议。
一、 先说结论 以目前我国的税法规定,信托的税延效果是显著的。但由于我国信托业的发展尚不完善,当前可供选择的信托计划投资范围较窄,而且对于委托人是企业还是个人的投资款也没有明确区分,因此信托的税延效果还没有得到充分显现。与国内信托市场相比,美国的信托市场发展成熟,信托产品类型丰富,能够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我们以南华基金为模型,通过测算发现,个人持有美国信托计划时,其税务负担要比购买同一时期同类公募基金轻很多。如果是企业持有美国信托计划,由于资本利得不需要缴纳公司所得税,并且可以延迟纳税,因此企业的税务负担也比购买相同期间同类公募基金要轻(详见下表)。 这也就是说,通过信托产品实现财产的传承与保值增值的功能是有现实意义的。
二、 再分情况讨论 因为目前信托产品主要涉及两种投资者,即个人和高净值人群以及企业,所以我们这里也分为两个部分进行讨论分析——
(一)对个人的影响 对个人而言,最主要的税收问题是遗产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取得被继承人的房产,免征契税;非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取得被继承人的房产,需要缴纳契税。而信托作为一种财产管理方式,它的作用就在于将资产所有者和资产使用者的利益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确保资产的使用效率最大化。同时,通过对信托计划的设置,可以实现将个人资产定向传递、隔离的效果,从而避免发生纠纷或潜在的法律诉讼。
当然,信托还有一个优点就是能够灵活地满足不同个体的不同需求。比如,对于希望尽早安排遗产的人,可以设计提前分配的信托方案,在身故后迅速把财产分配到受益人手中,避免遗产被挥霍或者因债权人请求清偿而被查封、扣押;而对于希望分散风险、保障家庭生活安定的人来说,可以把家庭财产融入信托计划中,利用信托的投资功能来达到分散风险的目的。
通过设立信托,可以让个体更好地应对未来的不确定性,满足不同人生阶段的各种需求。
(二)对企业的影响 对企业来说,最主要的税收问题在于企业融资时的税费。如果企业是通过向银行借款的方式来筹措资金,那么利息支出作为经营成本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是允许税前扣除的。但如果企业通过信托计划投资,那么信托计划投资所带来的收益就要作为企业的应税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企业的贷款也要支付一定的利率,这部分成本在税前也不能扣除,因而增加了企业的税负。 从这一点来看,企业通过信托计划投资似乎不如直接银行贷款合算。但实际上,信托在帮助企业优化财务结构、防范财务风险方面具有独特的作用。通过引入信托机制,可以在保护债权人利益的基础上有效地解决融资难题。
三、 给出方案和建议 虽然信托具有税延效果,但是对于个人和企业的实际纳税责任还需要综合考虑不同地方的税收政策和具体的资金来源及用途等信息才能确定最终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