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抵押贷款什么意思?
生活中,很多人都想买股票,但资金不充足,那么股票抵押贷款是什么?
股票质押贷款是指贷款人以持有人为单位,在约定的到期日之前,依据签订在股票账户中的操盘交易合同,约定以多卖或少卖某种证券而不作出价还本的一种贷款方式。同时,股票质押贷款是以实物抵押贷款的一种,是用资金等权益对外担保,并以对实体资金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权力抵押获得资金的一种行为。
股票质押担保,这是指股东将自己所持有的一家公司的股票,作为抵押品,向金融机构借款的行为。
根据我国《担保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依法可以转让的股权可以出质。2014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通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二条规定:“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根据以上规定,以合法经营的股票作为质押标的进行担保是合法的。同时,实行股票质押担保有利也有弊:
有利的一面:一是解决企业流动资金的不足,缓解企业债务危机。上市公司股票质押贷款对上市公司的经营情况及发展前景具有敏感性,贷款发放后,会对公司的资产结构及股权结构有所影响,如果经营得法,股价上涨,贷款本息都可得以归还,假如经营不善,股价低迷,企业极有可能陷入债务危机。
二是有利于公司内部职工或原股东及高管人员持股企业发展的长期融资,有利于完善公司的股权结构和治理结构,不会产生由于企业债台高筑而形成的股权高度集中于少数股东的弊端,有利于增强公司员工的凝聚力。
三是有利于股票流通性提高。以股票作为质押标的物进行担保,不仅提高了股票的流动率,同时也增加了股票的定价效率。
不利的一面:一是在我国现有的法律制度下,将股权出质登记在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范围内,股东仍可自由转让其股份。也就是说,如果出质人恶意倒卖股票谋取不法利益,或者在未经质权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进行股权变更登记,则可能给质权人造成无法追回贷款的损失。
二是因为股权的出质是限定物的抵押,质权人在法律上只能就质押股权或者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优先于其他债权人受偿。股权的质权人在诉讼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转让质押股权以及人民法院依法拍卖、变卖该股份所得的价款,不应归入债权债务发生的贷款金额中,而应归入国家税收权益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