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债多能贷款吗?
甲向乙公司采购18万元的环保材料,因暂欠货款,向丙银行申请担保贷款。合同约定,按照甲、乙双方签订的购销合同履行,丙银行贷款给甲方,作为支付乙公司货款。 结果:甲未能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乙公司货款,尚欠货款16万元。
点评:
贷款合同中,一般都有明确的约定,要求借款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并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作为主要还款来源的借款人,其资金来源、履约能力、信用状况等都是银行考察的重点。在乙公司和丙银行签订贷款合同之前,虽然甲公司已经和乙公司签订了合同,但银行仍然要重新对甲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能力等进行调查。 如果甲公司负债较多,没有足够的资产来保障支付乙公司的货款,或者存在恶意拖欠、官司缠身等情况,银行都会考虑到未来债权的实现困难,因而拒绝贷款。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主合同有效,担保合同也有效。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具有独立的特征,担保人仅在当事人约定的担保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由于保证责任的设定是以主债权的存在为前提,如果主合同无效,则从合同即保证合同当然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