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能成立股份公司吗?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的程序更为复杂和严格,尤其是向“社会公开募集”时,必须经过国务院证券监督部门的批准。
可见,并不是直接就能成立股份有限公司,如果采取发起设立方式,须有5名发起人认购应发的全部股份;如果采取募集设立方式,须有5名发起人认购应发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