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协会允许收费吗?
社会团体(含社会团体分支机构及业务主管单位下设机构)按照《民政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纠风办关于规范社会团体收费管理的通知》要求,可收取以下费用:
(一)会费,即社会团体根据章程规定,向会员收取的会费。会费标准应在章程中明确,并经会员(代表)大会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可生效。会费标准应明确规定金额或者比例,不使用浮动数值,会费标准的额度应明确具体。
(二)经营服务性收费,即社会团体按照自愿有偿原则提供服务的收费。提供的服务主要包括:技术咨询、技术评估、技术鉴定、技术培训、竞赛、演出,举办会议、展览以及职称评审、资格评定、达标评比、表彰以及跨区域服务等。社会团体可以自行开展经营服务性活动,也可以与其他组织合作开展经营服务性活动。社会团体根据章程规定提供涉及公共管理、可以由政府购买服务的服务项目,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有关规定执行,不得向企业(或个人)另行收取费用。
(三)其他收费,即社会团体接受政府职能转移和政府(含企事业单位)委托开展的经营服务性活动。主要包括:承担培训、考试、竞赛、会展、行业调研、政策论证、决策咨询、行业评价等。社会团体代政府有关部门收取的考试、培训费用,按照隶属关系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他费用可由部门与社会团体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