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软件企业税率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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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为了鼓励软件企业的创业,在2014年发布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 税收政策的通知》,对软件企业进行税收优惠扶持。 该政策的免税内容主要如下:

1、针对软件企业生产的部分或全部软件产品,不论是否销售,均免征企业所得税;

2、软件企业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全额扣除;

3、软件企业购买国内居民单位生产的研究开发仪器、设备,其进项税额可按规定抵扣。

目前,我国对于软件企业给予的是三免三减半的所得税优惠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即新办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在纳税年度内取得主营业务收入,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中,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同时还有一项重要的政策是关于股权奖励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奖励和股份期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被奖励的个人用于改变生活状况的股本收益可以免税 那什么样的软件公司才能享受到这个税收优惠呢?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享受所得税优惠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清单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8号) 满足以下条件的软件企业可以进行申报:

1.设立在试点地区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或设在非试点地区但是符合相关条件规定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为符合所得税优惠政策条件的企业;

2.设有专门机构从事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开发的企业;

3.从业人员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50%;

4.具有与开发活动相适应的软硬件设施设备。 还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

1.一个纳税年度内新办理注册登记的企业不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2.不区分软、硬件产品,不论是否自营出口,只要企业收入类型属于《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明细表》“营业税金及附加”栏次填报的销售额,均可以享受该项政策。 但下列项目不予退税:

1、不属于目录范围内的软件产品和信息技术服务;

2、会计记账凭证和税务发票上所列明的增值税纳税项的销项税额;

3、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损失。 不正常的原因包括:

(一)非法关闭或者擅自停产、停工以及财务成本增加等造成的产品库存增加;

(二)法律规定的纳税人缴纳税款后,税务机关发现不应征税或者多征税的;

(三)其他不符合税法规定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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