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属于债权性投资吗?
贷款和债券都属于融资方式,但二者有本质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 借款方不同。银行等金融机构是债权人,企业等实体单位是债务人;政府是企业或项目的债务人,财政部门是银行等机构的债务人。
2. 风险承担者不同。银行等金融机构是资金风险的承担者(主动型风险承受者),企业等实体单位是融资风险的具体承担者(被动型风险承受者)。
3. 风险类型不同。银行贷款业务涉及的风险主要有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发行债券所涉及的主要是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 由于我国目前处于经济转型期,市场机制尚不完善,金融体系也有待健全,因此上述问题在我国的现实经济运行中表现得更加复杂化。
首先,从借贷双方的主体来看,除典型的银行信贷关系外,还存在大量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借款(包括委托贷款和融资租赁等)。同时,随着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创新,企业通过直接或间接发行债券进行融资的现象也越来越普遍。由于地方政府行为存在一定的“行政干预”色彩,因而政府作为债务人的现象也在现实中广泛存在。
其次,不同借贷方式的融资风险分担属性虽然存在一定差异,但在实际运行中也表现出一定程度的相关性和融通性,从而使得风险识别、评估、计量和管控的难度进一步加大。 最后,金融监管当局对企业融资行为的监管主要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贷款通则》和《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等相关规定,对金融创新的监管依据主要是新发布的法律法规和央行、银监会的指导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