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行业协会商会?
2017年,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为企业松绑减负激发活力实施方案》(国发〔2017〕16号)提出“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除确需由有关行政机关承担的职责外,其他行政权力全部取消;涉及机构编制、人员配备、经费供给等事项也一并调整到位。”“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一项关系全局的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要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依法依程序推进实施,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有害信息报告等职能作用,确保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 自此之后,各地开始掀起行业协会改革的高潮。
具体而言,此次改革有如下几个方面的突出亮点:
一是明确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的目的在于“减少政府对社会组织发展的干涉,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和服务经济发展能力”;
二是将此前中央文件规定中模糊概念“主要职责”予以明确,即行业协会“主要职责”就是根据章程开展活动,为会员提供服务,包括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和建议,规范会员行为等内容。同时明确了“可以”开展的有关工作,包括行业研究、信息收集与发布、培训、咨询服务、开展行业标准制定、认证认可、监督检验等工作以及经批准举办的会展、论坛等活动,但不得以任何方式从事营利活动;
三是要求“逐步推开”行业监管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条件成熟一个推出一个,既保证管理不空转,又给予社会组织一定发展空间;
四是无条件支持社会组织依照法律和章程开展各项业务工作,不得非法干预,同时对可能发生的纠纷提出了处理意见。
《方案》还就加强党的领导、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资产清查登记及划转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